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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新购入厂房,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扣吗?还是需要比例分摊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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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4:27:4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即有简易计税,又有一般计税计征增值税业务(主营生产产品按简易,技术服务按一般计税),现我司新购入厂房,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扣吗?还是需要比例分摊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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