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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 10:50: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对于拍卖成交价,在缴纳契税时候,成交价是按照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口径啊?比如说,成加价10亿,那么契税应该按照10*0.04,还是按照10/1.09*0.04呢?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规定,三、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具体情形为:(一)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实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价格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的差额。(三)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十二、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