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 政府直接给予个人的奖励,若是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任职受雇由企业支付的,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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