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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10:23:1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本人高校学生,研究的问题涉及企业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本拥有一个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注销之后,它的这个统一信息代码之后会不会被发放给其他企业;第二个问题,在几年前,统一信用代码还未普及,一般企业都使用“组织机构代码”,那本拥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在注销之后,它的这个组织机构代码之后会不会被发放给其他企业。
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