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的申报表填报说明中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11.第11行“五、企业分立”:填报企业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分立重组业务的相关金额。 请问同一控制下的分立事项就不能填报了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填报说明:第11行“五、企业分立”:填报企业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分立重组业务的相关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