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2-1-5 11:45: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市场主体在简易注销公示期,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三种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情形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消失后,可以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