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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4:44:1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