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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5 11:40:1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是生产机器人整机的企业,机器人整机中含有各种控制的嵌入式软件,因我司嵌入式软件的开票比例超过了50%,税务局认定我司为服务业,不能享受研发加计扣除100%的政策。
请问,对于这种嵌入式软件企业,怎么认定企业的行业呢?嵌入式软件是不能独立销售的,必须跟机器人整机一起销售,那我司的主营业务就是机器人整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应该是归属制造业,怎么能把嵌入软件单独拆开来算行业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