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3-12-8 15:15:3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陕财办综﹝2021﹞9号)规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流转税的,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减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且未开具专票,那么水利建设基金的计费依据应填写当期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如享受陕财办综﹝2021﹞9号文件优惠,请选择减免性质代码“6199010517”,减免费额填写“免征增值税收入”计算的水利基金减免费额;如果享受财税〔2016〕12优惠,请选择减免性质代码“0099129901” ,减免费额填写“免征增值税收入”计算的水利基金减免费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