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中小规模纳税人可按1%开具发票,现这个政策马上到期了,后续是否继续执行,目前税务总局还未明确,请问2022年1月小规模纳税人还能开具1%的发票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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