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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2 14:41: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基本税种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核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