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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0:51: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公司是成都市的一家企业,员工在天津出差期间乘坐当地出租车取得了天津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发票,该发票上面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但是并没有加盖客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请问该发票是否为有效?经初步了解存在部分地区试行新版出租车专用发票不加盖公司发票章的办法,但是无法确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