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2-23 10:57: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于2019年8月2日中午12点,在苏州盒马鲜生超市湖东店,购买了禾煜牌盒装竹荪、牛肝菌,姚朵朵牌盒装花菇等干货;在开发票的过程中,发现这些商品都被该公司列为了蔬菜-蔬菜类目,税率为0。在与该公司为该问题交涉时,他们用附件图片(2011年)来答复我,说就是蔬菜,税率为0。但我通过百度等搜索发现,税率应为11。所以我想请问国家部门,我买的商品(附件,目前已因为该问题退款)是否属于免税蔬菜,如果不属于,该公司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谢谢。
一、农产品税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税率: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因此,目前蔬菜的适用税率是为9%。
二、是否享受免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若非自产自销农产品的企业销售符合上述条件的目录内的蔬菜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要按照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