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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1:35:1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前段时间参加线下活动方举办的线下电竞比赛获得第三名,奖金为500元人民币,是团队奖金,并非个人奖金,另外举办方扣除了所谓的20%税,只收到400元人民币,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文件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