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新注册企业的税务流程

gg2.jpg

2021-2-23 11:37:3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7月底新注册了一个企业,目前已经拿到营业执照,公章也办好了,以及已开通电子税务局。

目前对公账户尚未办理,请问是我应该先去办理对公账户,才能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报税操作是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419号)的相关规定,税务局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核定后,纳税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因此,纳税人在发生上述行为时,税务机关会对其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基金、费)核定后,纳税人应连续按期纳税申报。二、如您已有税种核定信息,您可使用IE9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栏目下选择相应税种填写申报表后,按提示操作即可。申报成功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税->清缴税款”,自行勾选想要缴款的税种。点击【立即缴款】按钮后,按提示操作即可。另外,如您司为广州市的纳税人,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办税大厅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功能缴纳税款。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您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新设企业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