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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项目合同金额约5百万,实际竣工结算额约6百万,请问超出1百万的差额部分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未签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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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5:31:2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公司签订一份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约5百万,实际竣工结算额约6百万,请问超出1百万的差额部分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未签补充协议)?关于超出差额是否必须要签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关于超出差额是否必须要签补充协议,税法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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