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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4 11:9:3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于2019年7月29日新成立了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8月初完成了税务登记手续。专管员核定的1个月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税。请问,本季度我能实际享受的免税额度是30万,还是20万?
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