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2-24 11:10:1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员工出差期间可申请每天每人上限150元的伙食补助,若员工提供的伙食补助发票明细显示其就餐人数或消费数量大于1(如:星巴克购买咖啡数量为3),请问以下两种操作哪个符合税法要求?
操作1:伙食补助发票是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且真实有效的,不限制就餐人数或消费数量。员工可通过发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为150元。
操作2:伙食补助发票需限制就餐人数或消费数量,员工可通过发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为50元(150元除以3)。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单位以差旅费名义发放的工资性质的津补贴,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