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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买卖价差额收益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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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4 11:27:23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老师好  我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机构进行股票投资  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年  现全部从证券所赎回至公司账户  获得股票买卖价差额收益  咨询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应如何缴纳?

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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