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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销货方信息必须补齐,是否要录入个人账号及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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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4 11:32:3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是个人出租店面给银行ATM机用,产生水电费,在手机终端代开电子发票,销售方中的开户及账号一栏空白。银行说票面信息不全,不予接受。该票据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票据报销。若该票据无法使用,要去哪个窗口开具销货方信息完整的票据。若销货方信息必须补齐,是否要录入个人账号及开户行?另外,水电费的发票代开是否外包给邮储?


根据您的描述,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在手机终端申请代开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录入账户和开户行。有些地区的邮政储蓄银行有承接其他个人代开发票的业务,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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