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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5 18:25:4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是物业管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请问:
(1)对权属是全体业主的停车场收取停车管理费,能否按照“现代服务-物业管理”计交增值税,增
值税征收率应为多少?
(2)对租入的停车场收取停车管理费,能否按照“现代服务-物业管理”计交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
应为多少?
财税【2016】36号对应税服务进行了注释;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由物业公司出面收取的停车费或者停车管理费,需要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