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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费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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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 11:56:3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8月份聘请专家针对两个不同的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每人次500元,8月份每个专家产生劳务费用共计1000元,我司进行劳务发票的代开,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题:

我司代扣代缴个税时,是按500元/次扣除相关税费后进行个税的缴纳,还是需要按月份汇总劳务所得总额1000元扣除税费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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