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集团间企业无偿借贷业务是否需要资质,是否只能是金融企业才满足条件

gg2.jpg

2021-3-2 15:8:3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集团间企业无偿借贷业务是否需要资质,是否只能是金融企业才满足条件

2、集团间无偿借贷形为是否需要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

3、集团间无偿借贷形为的资金来源是否有要求

4、集团间无偿借贷的资金使用是否有要求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经查询,未发现该文件有配套的进一步相关解读,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认定。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