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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可以是Invoic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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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 15:41:2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由于我们公司没有进出口的资质,目前从台湾采购设备是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来进行的。中介公司与台湾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我们公司再与中介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现在的问题是,中介公司说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提供Invoice,请问这个可以作为我们采购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吗,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


1、公司与中介公司属于购销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公司与中介公司属于代理进口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具体操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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