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3-2 16:6:2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2:(三十九)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无法判断您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多缴?现在的问题是系统不能自动带出数据?还是手动填列后无法申报通过?无法作出回答,建议您直接与您的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问题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