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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 14:16: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第一条规定,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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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房地产开放企业一般纳税人,执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请问文件所说的“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是指发票上的销项税额,还是抵减土地出让金后计算的销项税额?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能计入成本扣除项目吗?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可以作为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