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拿了一份2014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让我们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他,请问凭着这份许可证,和今年签订的合同,可以去开具3%的发票

gg2.jpg

2021-3-4 10:29: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好,我公司刚接了一个工程改造项目,对方拿了一份2014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让我们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他,请问凭着这份许可证,和今年签订的合同,可以去开具3%的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若符合简易征收的,可以开具3%征收的发票。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发票开具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