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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4 10:29: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好,我公司刚接了一个工程改造项目,对方拿了一份2014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让我们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他,请问凭着这份许可证,和今年签订的合同,可以去开具3%的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若符合简易征收的,可以开具3%征收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