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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4 12:30: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在5-6月取得的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对方开票的时候在购买方资料栏里的开户行里将“中国建设银行闽候尚干支行”开成了“中国建设银行闽候分行”,目前无法退回重开,这样的增值税专票能否进行认证抵扣,发票是否有效?
发票应据实开具,销售方需按照实际情况正确填开发票。不符合发票开具规范的,不可作为有效凭证扣除。
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