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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16:54:5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生产企业,自营进口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后在国内销售,属于一般纳税人。进口的时候我们缴纳了关税和增值税,想问下还涉及其他税种吗?我们支付货款给国外供应商的时候需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
因此,境外企业取得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所得不涉及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税款由海关代征,具体情况建议联系海关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