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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中心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不征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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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17:37: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因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无偿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公使用时,由于物业管理用房不属于经营性房产,是否物业服务企业不征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您的叙述,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未取得企业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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