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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 14:28: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比如我公司受地方举办一个马拉松体育比赛活动,收到政府采购款100万,社会上又获得50万的赞助费,要求在比赛场地放对方公司图标。我公司主要职能是策划组织比赛活动,对于此比赛的广告都是包给广告公司做。请问我公司需要交文化事业税吗?交多少.
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