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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 14:33:3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三证合一后,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发生了变化,发票专用章没有变更,导致开具的发票上开票人纳税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号不一致,这样的发票能使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7月16日起,湖北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
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湖北省税务局”字样。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见附件。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