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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7 15:59:5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司法拍卖所得的未报牌的进口车辆,其购置税计税依据价格是拍卖成交价还是该车原发票价?车辆状态为2012年购买,未报牌,被公安机关刑事罚没,闲置至今,于上个月被法院拍卖,本人拍下自用,今咨询购置锐缴交依据。
您好,企业从法院拍卖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