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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或者2020年的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是两年加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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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9 10:15:3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问这个意思是2019年或者2020年的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是两年加起来吧?如果免于办理,还需要什么流程提交?


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豁免其年度汇算义务,以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可免予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情形包括:

一是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是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低于400元的;

三是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四是放弃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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