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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9 10:56:1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因此,如果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在2019年4月1日后适用13%的税率。如果您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