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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记载的机票改签费能否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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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0 15:47: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员工出差,取得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记载的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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