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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红字发票后如何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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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1 11:22:3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月也是本季度只开了红字发票,没有开正数发票,之前开的蓝字发票购货方未入账未抵扣之类的已退回我司,现想申请退税,如何办理退税?

比如:1.开红字发票后几天内需向税局申报?

2.去办理退税需带什么资料?

3.除了去办事大厅办理退税,网上能办理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因此,如您司已核定增值税且为按季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申报纳税期内申报纳税。二、如需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业务,有关该业务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详细建议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退(抵)税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栏目查看相关内容。另外,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征收->误收多缴退抵税”模块进行申请。此外,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您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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