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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1 11:4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曾在2018年2月2日公开回复“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麻烦问下,实务中该项优惠政策是否已取消?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第八款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