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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 11:31:2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有奖销售饮料,购买一瓶饮料揭盖可能会有再来一瓶,中奖率约为30%。“根据财税[2011]50号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是不用代扣个税的。我们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如您所述,属于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的同时给予赠品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