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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 11:50:4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设备租赁公司1年累计收入超过500万元,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吗?能否申请不转?
2、没有主动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纳税?
3、在满足条件之后,开具的发票按那种税率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三、《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所称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13%,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3%;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