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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10:50:5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后,新能源汽车是否也需要缴纳购置税?也就是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是否在7月1日后作废?
根据来文所述情形,《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目前仍然有效,暂未有法律法规作废上述文件。建议您关注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对外通知公告及最新政策。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