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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15:8: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目前在安徽省芜湖市,是留学回国人员,已办理免税车指标,并且已通过中汽总订购免税车一辆,未提车。在咨询办理完税证明时遇到以下问题:
芜湖市鸠江区税务局回复:没有交税不能办理完税证明,他们无法办理留学生免税车的完税证明,联系方式如下:0553-5012295。但是中汽总的工作人员说携带身份证、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合格证、发票报税联、准购单去当地税务局即可办理完税证明。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复我芜湖市哪个税务局可以办理留学生免税车的完税证明?正常来说,国家有留学生免税车政策,就有相关的完税证明办理方法,我不知道鸠江区税务局为什么说他们无法办理。盼早日回复,谢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2.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打印。
芜湖市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6楼;联系电话:0553-296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