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4-12 11:15: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目前的办公场所是和亲戚借用的个人住宅(同时也是我司登记的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没有支付租金也没有签借用合同,属于无偿使用,请问对该住宅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需缴纳是由我司缴纳还是房东缴纳?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精神,对于无租使用的房产,应由使用者(即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