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将房产赠与非直系亲属,双方需缴纳的个税

gg2.jpg

2021-4-12 15:34:2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将房产赠与给非直系亲属,赠与方及受赠方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赠与方需缴纳差额的20%的个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和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个人所得税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