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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红普票收不回来原发票时需要对方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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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2 15:41:4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这个对方有效证明是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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