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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2 15:54:1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块土地 现在因市政道路从中穿过 原一个土地证 需要变更成俩土地证 ,土地权属未发生变更,请问在变更中间需要缴纳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如果您不涉及上述土地权属的变更,只是土地证件发生变化,无需缴纳契税。如果您土地证分割后,土地权属也随之转移,则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