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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5 14:52:5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是房地产公司,公司当前出售的房屋产品包含上下叠拼的洋房,该房屋一共6楼,上下两层各一户,共3户。每户面积都为142平方米。
请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我司面积142平方米的上下叠拼的洋房(俗称叠墅)算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