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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7 16:8: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分公司不用接受分配,自己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分支机构不需要分摊税款,但需根据税种登记情况进行企业所得税零申报。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