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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1 16:47: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甲公司是一家金融企业,2020年6月(交付毛坯房)从房地产开发商处购入一栋毛坯办公楼,购房支出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该毛坯办公楼必须经初始装修后才能达到使用状态,2020年7月开始装修,2021年2月装修完毕,经甲公司以及行政机关验收合格后,于当月投入使用。请问装修期间是否缴纳房产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交房通知书》上会注明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可据此判定相关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