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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2 9:30:4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已经销售的,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按照交付使用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所应分摊的土地面积相应调减应税土地面积。那不计容的地下室面积是否要包含在内?
土地使用面积=(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指的是宗地上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包含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部分,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